
关于县城区高考、学考、中考期间禁噪的通告
为确保广大考生在高考、学考和中考期间有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、休息和考试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》等法律规定,结合教育部和全县2025年高考安全工作会议精神,经县人民政府同意,对县城区高考、学考和中考期间实行禁噪行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禁噪时限。从2025年6月1日22时至6月20日17时止。
二、禁噪范围。6月7日至9日,县一中考点及考生住宿地、县二中、县职业中专考生住宿地;6月12日至14日,县一中、县二中考点及考生住宿地;6月18日至20日,县职业中专、县龙池实验中学考点及住宿地、县詹乐贫中学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,严禁一切噪声。考点周边路段将根据需要实行交通管制。
三、建筑禁噪。建筑工地及装饰装修场所,22时至次日7时、12时至14时禁止施工作业。
四、生活禁噪。露天歌舞、广场舞和促销活动,20时前必须停止;室内歌舞厅、KTV、酒吧、夜市、网吧等娱乐休闲场所,在当日24时前一律停止营业。
五、车辆禁噪。市城区禁鸣区域内,机动车辆禁止鸣笛;禁止非法改装、拆除消声器的摩托车上路行驶。
六、严格执法。县公安局、县住建局、市生态环境局汉寿分局、县文旅广体局、县城管执法局、县交警大队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,对发生噪声扰考行为依法查处。欢迎广大市民对各种噪音扰考行为进行投诉举报。投诉举报电话: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、报警电话110。
汉寿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
2025年5月30日
编 辑:傅莹莹
一 审:刘晓燕
二 审:朱自刚
三 审:张智峰
责编:傅莹莹
来源:汉寿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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